3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今日起,沈阳将全面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食品流通企业、餐饮企业、食堂等食品经营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可网上申请并获取电子证书,并自己打印出有效的许可证,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
沈阳市食药监局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全程电子化工作。3月20日起,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可以进行网上许可申报,网上查看审批进度,审批结束后网上取得电子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信息直接在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食品经营单位可自行登录沈阳市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端查看许可审批情况并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印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许可信息消费者可在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同时,要求食品经营单位要及时打印证书,依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