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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虚假宣传痼疾难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0  来源:北京商报
核心提示:国内保健品虚假宣传已经屡见不鲜,老年人群体更是成为受害的重点人群。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1.2万余件。虽然政府持续重拳整治,但依然有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治病、保健的心理,以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欺诈。
   国内保健品虚假宣传已经屡见不鲜,老年人群体更是成为受害的重点人群。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1.2万余件。虽然政府持续重拳整治,但依然有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治病、保健的心理,以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欺诈。分析认为,除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外,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要认清包装上的“小蓝帽”(即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要警惕“专家义诊、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非法宣传营销“陷阱”。
 
  暴利下的驱动
 
  冒充医院医护人员违法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引诱老年人购买成为当前保健品违法案件的惯用方式。经过一番夸大宣传,原本几十元的保健产品售价高达几百元。
 
  根据央视“3·15”晚会报道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全国共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1.2万余件,涉案金额3.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6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对一起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非法诈骗案做出终审裁定,判处主犯潘某等人5-7年有期徒刑。涉案产品“康星”牌紫银蓝软胶囊由山东省威海康宝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2011年经食药监总局注册批准,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10056”,主要用于辅助降血脂,标签的注意事项中明确标注“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
 
  2016年6月开始,上述产品在河南省通过冒充卫校实习生或其他虚假身份宣传组织老年人免费体检后,冒充医学专家、教授等身份,在故意夸大病情、隐瞒“康星”牌紫银蓝软胶囊仅获得保健品批号情况下,将该产品说成是药品,夸大治疗效果进行销售。在经过一系列虚假宣传后,产品售价为批发价的十倍。据南召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彭勃介绍,一些老年人对“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效信以为真,以900元一盒的高价购买产品,而该产品的批发价仅为80-90元一盒。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虚假宣传是保健品行业的突出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12月底发布《关于10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显示,洛阳九九龄醋业生产的99龄维他醋和南京美福天然药物公司生产的宁心牌红杞胶囊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
 
  大而乱的市场
 
  在消费者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以及保健品市场不断扩容情况下,部分生产厂家和不法分子对保健品夸大宣传引诱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购买。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调查报告》显示,我国2015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2000亿元。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从洞察到行动:掘金中国保健消费品市场》进一步指出,中国消费者的健康意识全球领先,到2020年中国保健消费品市场规模有望超过4000亿元。
 
  在保健品市场不断增加的同时,保健品投诉却逐渐增多。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涉及老年人投诉保健品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问题较为突出。《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报告》中提到,老年人消费陷阱多,保健品是主要“坑老产品”。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市面上很多药品刻意标注出虫草、灵芝等“高大上”的药材,有的药品还打出少数民族旗号,如蒙药、藏药、苗药等。甚至部分经营者为推销药品,以专家或患者名义现身说法,标榜疗效快药效绝,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区别。
 
  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会长刘洪生表示,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合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
 
  不松懈的整治
 
  保健品从专注老年人市场转向年轻群体,但仍有大量保健品依靠概念炒作、虚假营销抢占市场。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为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2017年7月初,食药监总局等9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活动。
 
  2016年8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唐山在内的多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展开保健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行动,但行动对保健品行业的监管主要为非法添加以及虚假宣传两方面。当时有分析提出,保健品领域整治将扩大到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产品质量安全、广告宣传、互联网经营和违法推销等。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表示,除国家相关部门逐渐加强违法广告监管力度,加强对违法广告所涉产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强化食品购进渠道、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外,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要提升防骗意识。
 
  在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时,消费者要认清包装上的“小蓝帽”和批准文号,警惕“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非法宣传营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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