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是全国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先进县和生猪调出大县、湖南省畜牧生产先进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把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湖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在国际国内动物疫情形势日异严峻的情况下,确保了该县动物疫情形势平稳,多年来未出现重大动物疫病流行。
(一)高度重视《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巡回宣传。该县每年都组织了宣传队深入到辖区的乡镇和养殖场所开展巡回宣传,把《动物防疫法》印制张贴到辖区内的乡镇站、检疫申报点、屠宰场、农贸市场、养殖场,在乡村集市等人员聚焦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的防疫意识。二是加强动物防疫人员的学习培训。县畜牧局每年都将《动物防疫法》的学习纳入了全县官方兽医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培训、会议、专题讲座、普法考试和表彰奖励等有效形式和措施,使全体动物防疫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
(二)切实加强了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指挥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切实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为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县财政逐年加大了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力度。一是保障了人员工资。全县乡镇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落实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二是落实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90万元、疫病监测专项经费15万元,并要求各养殖业重点乡镇不少于3万元、一般乡镇不少于1万元落实了工作经费;三是解决了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了50万元预算经费用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完善了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一是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县级设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等工作机构;乡镇(片区、办事处)共设立了26个动物防疫站,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村级聘用动物防疫员247人,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动物防疫网络。二是加强了乡镇动物防疫站的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以来,我县分三个等级对乡镇动物防疫站进行了全面技术改造。目前,各乡镇动物防疫站都有独立的办公用房,配备了必备的检验检疫设备,具备了必备的疫病检测手段,彻底告别“三无站”、“皮包站”时代。三是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冷链设施。县局建成了两个共约70立方米的高、低温疫苗保存库;每个乡镇都配备了1-2个疫苗冷冻冷藏柜,每个村级动物防疫员都配备了疫苗冷藏箱,确保疫苗运送冷链全覆盖。四是加强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我县兽医实验室经过全面升级改造,健全了动物疫病检测设施,成为全省先进县级实验室,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突显了其技术支撑作用。五是抓好防疫队伍的能力建设。我县每年都要举办动物防疫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班,动物防疫、检疫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五)全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对养殖户的防疫工作监管。全面推行兽医主管部门告知、规模养殖场(户)自行按程序免疫和散养户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 、平时免疫申报、定期补注相结合的免疫模式,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8%以上。二是积极开展疫情监测与排查工作。去年该县根据家禽的H7N9流感及草食动物的布氏杆菌病的流行趋势,先后组织了3次大规模疫情排查。三是切实强化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我县今春的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已于3月1日全面启动,预计将于4月底全面结束。目前,全县各地春季集中免疫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六)切实加强了定点屠宰工作。一是规范屠宰场的建设。近年来,我县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屠宰场建设改造,先后对云集、向阳等9个乡镇屠宰场实施了搬迁改造,较好的完成了省市交办的环保整治任务。二是加强屠宰场的监管。全县14家定点屠宰场全面落实了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了生猪肉品购销台帐,建立了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三是加强价格调控。定期或不定期发布肉品指导价格信息到乡镇和屠宰场,实行市场价格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
(七)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一是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防疫条件审查是防疫工作的基础,我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今年已经发放《防疫合格证》126份,促进了动物防疫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大力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去年以来,我县全面推行检疫申报制和电子出票制,今年又组织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推进年”活动,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三是加强屠宰检疫工作。全县所有牲畜定点屠宰场都派驻了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多年未出现检疫安全事故。
(八)扎实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一是强化现场监督。养殖场或屠宰场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过程由动物防疫和财政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监督。今年以来,全县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万多头、禽类7万多羽。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瞒报、乱弃、买卖和加工病死动物尸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去年已查办罗祥福随意弃置2000羽死鸡尸体案等3起动物防疫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三是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新机制。为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我县通过招商引资,在廖田镇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并在养殖场、屠宰场、专业合作组织建成了17座病死猪收集暂存冷冻库,设立冷冻冰柜152个,该处理中心已于去年12月投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