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儿童和青少年已成为零食消费的主力军。各种花样翻新的零食在电视广告的包装下显得美味诱人,让许多孩子不断追捧。
零食是指除正餐和白水以外的其他食品,国内国际大量研究表明,过多食用零食有百害而无一利。但只要一打开电视,人们总能看到糖果、巧克力、薯片、含糖饮料等零食广告轮番登场。不少食品企业专挑黄金时段投放广告,不少电视台在少儿节目前后都会插播零食、快餐等广告。但是,许多低龄儿童尚不具备正确分辨广告信息的能力,不健康食品的广告很可能让孩子们更倾向于选择高糖、高盐、高能量的食物,从而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美国有报告显示,电视广告会对2~11岁儿童的食品饮料选择偏好及购买行为造成影响,误导孩子摄入高能量、低营养的食物。英国癌症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则显示,与不看电视食品广告的青少年相比,看此类广告的孩子每周会摄入更多的不健康零食。同样,我国儿童也受到电视食品广告的影响。一项电视收视率调查发现,晚上6~9点是食品电视广告集中播放的时间,这一时段内,4~14岁孩子在央视一套的平均收视率为3.5%,大约为833万名儿童。
国际上,已有不少国家重视到食品电视广告对儿童及青少年健康的严重不良影响,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对策。2006年10月,英国就宣布禁止在以16 岁以下群体为受众的电视节目中播放高脂、高盐、高糖食品的广告。2010年1月,韩国规定17~19点这段儿童、青少年收看电视节目的黄金时间,禁止电视台播放任何高热量、低营养食品的广告。为遏制肥胖症的流行,墨西哥政府正在对高能量食物和软饮料广告加强限制,要求食品类广告应符合儿童营养标准,否则将受到重罚。根据该国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预计40%的巧克力和糖果等广告将从墨西哥的银屏上消失。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儿童电视广告的规定。在此,我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并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同时,我建议各幼儿园和中小学开展“如何辨别食品电视广告”和“正确选择零食”等饮食行为相关知识的课程,教会孩子们分辨及过滤有害健康的信息,引导他们从小养成“管住嘴、迈开腿”的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