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名经罗湖口岸入境旅客的背包中查获大量干制鲨鱼鳍,共计13条、重约6公斤。该批鲨鱼鳍仅经初步干制处理,长约1125px,宽约750px,通体黑色,覆盖鱼皮,表面可见霉斑,可嗅及强烈鱼腥味。当事旅客自述物品购自香港市场,携带入境用作食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检验检疫人员对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未经检验检疫且来源不明的水生动物产品有携带寄生虫、细菌、病毒等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水生动物产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