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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发布旅客携带食品入境免申请查验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7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核心提示:2018年2月13日,台湾地区“食药署”网站报道,春节连续假期到来,许多民众出境旅游后可能顺道购买许多当地食品,但一不小心可能超出自用免申请输入查验许可的数量,后续可能涉及申报问题或面临退运、销毁的命运。
   2018年2月13日,台湾地区“食药署”网站报道,春节连续假期到来,许多民众出境旅游后可能顺道购买许多当地食品,但一不小心可能超出自用免申请输入查验许可的数量,后续可能涉及申报问题或面临退运、销毁的命运。
 
  为避免上述情形发生,“食药署”提醒,民众携带供个人自用的食品(大闸蟹及禁止进口的牛肉产品除外),价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内者;锭状、胶囊状食品,每种至多12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装为限),合计以不超过36瓶(盒、罐、包、袋)者;瓷制餐具或厨具,以报单单一项次的价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同规格数量未超过四件的,或价值超过一千美元且数量为一件者,可以免申请输入查验。超过限量者,必须依照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办法规定,向食药署申请输入查验,经查验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才可以进口。另外,依据财政部订定《入境旅客携带应税物品、菸酒、外币、农畜水产品限量规定》,与食品有关尚有农畜水产品类限6公斤内,其中,米、花生(限熟品)、蒜头(限熟品)、干金针、干香菇、茶叶各不得超过1公斤;不得携带活动物及其产品、活植物及其生鲜产品和新鲜水果;大陆地区的干贝、鲍鱼干、燕窝、鱼翅各限量1.2公斤,罐头限量各6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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