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消息,山东将开展2018年全省草莓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旨在加强草莓质量安全监管。抽样机构要主动联系检测机构,3月7日-3月12日之间完成抽样工作。检测机构要在3月20日之前完成检测结果确认,并按要求报送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抽样地区为全省草莓主产区,涉及到9个市的14个县(市、区),抽样对象以当地规模化基地、散户为重点,各县(市、区)被抽检的草莓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种植单位不得少于5个,种植村的散户不得少于5个;每个规模化种植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样品,每个散户一般不超过2个样品;被抽检的草莓生产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等规模化种植单位不得与被抽检的村相重合。
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承检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要及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并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执法机构,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执法机构通知受检单位,进行结果确认。不合格报告及原始记录、确证图谱同时发送汇总单位。受检单位有异议的,应在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2018年草莓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任务分配表
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