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邮检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通过对进境EMS邮包的X光机检查,查获来自韩国的六袋鲜肉共计4.5公斤。从进境邮寄渠道截获鲜肉类属于罕见,根据《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总局公告1712号》规定,生鲜肉属于禁止进境物,工作人员依法对其予以截留。
近年来,中韩经贸文化交流频繁,旅居天津的韩国人数量居多,春节前夕,来自韩国亲人的“年货”持续增多。这其中不乏小干鱼,干贝,鲜肉,水果等禁止进境物。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提醒邮寄人,邮寄物品前,可以登录我国质检总局官网,查阅《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总局公告1712号》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