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种子管理部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生产经营业户的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在备耕期间以玉米、大豆种子为重点,兼顾水稻种子,全面排查转基因,封堵外省一些违法企业、个人非法销售转基因种子的“黑色”渠道。针对种植环节监管,各区、县(市)要在种植计划中明确禁止未经审批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重点监管玉米、大豆主产区、县(市),重点抽样检测玉米、大豆种植田,严查转基因作物非法种植,一经发现,立即予以铲除销毁。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非法生产、经营、为种植者提供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的,不仅要没收转基因种子,最高将面临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违法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的种植者,不仅作物要铲除,还将停发农业补贴,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