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2月5日娄底市畜牧水产局安委办按照《娄底市畜牧水产局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养殖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养殖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包括安全生产识不强、责任体系不健全、设施设备有安全隐患等,如电路老化、电线乱搭等,且整改不及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娄底市畜牧水产局安委办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发了交办函,要求各监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强化跟踪,督促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87号令)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按时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