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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用‘躲猫猫’了”——深圳推行“申请人承诺制”为微小餐饮“转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9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向监管部门递交一份申请书和一份承诺书,不到两个星期,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潘记灌汤包粉面店店主王满兰就拿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向监管部门递交一份申请书和一份承诺书,不到两个星期,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潘记灌汤包粉面店店主王满兰就拿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了这个证就是‘正规军’了,再也不用‘躲猫猫’了。”王满兰脸上露出舒心的笑容。
 
  2016年,面对执法部门的频繁检查,王满兰因迟迟办不到食品经营许可证而被迫关闭了位于华强北地下商场的小门面。2017年初,搬到新位置,她怎么也没想到办证已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情。
 
  这绝非执法部门对食品安全放开“闸门”,而是管理服务的弹性施策。
 
  记者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深圳自2016年8月10日开始对微小餐饮单位试行“申请人承诺制”,截至2017年10月份,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就有8.4万家微小餐饮店“转正”.这些微小餐饮店在获得“名分”的同时,也正式纳入了政府的监管体系,餐饮“暗角”得以浮出水面。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王夏娜介绍,过去对小餐饮实行的是“严格准入、严厉处罚”的管理方式。微小餐饮店要想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除了要考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执法部门还要对商铺进行内容多达几十项的现场核查。
 
  “‘办证难’导致了经营者宁愿‘躲猫猫’也不愿意办证的恶性循环。”王夏娜说。
 
  作为基层执法人员,宝安食品药品监管局新安食品药品监管所副所长凌湘对执法中的“捉迷藏”现象很无奈。
 
  “我们去检查第一家,下面的门面马上把门都拉下来了,等我们走了他们再开张。”凌湘介绍,对无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则要处以5万元起步的罚款,很多交不起的无证经营者只得关闭门店,过几天换个位置再开一家。
 
  而在一些大型居住区、交通枢纽、医院周边和新建园区,商业配套设施不足,消费者对“楼下的豆浆油条、屋边的馄饨面条”需求比较旺,“一刀切”的取缔方法效果并不明显,严厉的监管反而使更多的微小餐饮店隐藏在“暗角”.
 
  为此,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变过去的管理方式,探索以“降低门槛、统一纳管、事后监管”的新思路来提升微小餐饮的食品安全水平。
 
  据了解,“申请人承诺制”首先对经营单位适用范围、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均做了严格限制。
 
  微小餐饮单位限定于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及以下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等规模较小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仅允许进行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经营高风险食品均不适用于“申请人承诺制”.
 
  其次,“申请人承诺制”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微小餐饮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承诺书列出了微小餐饮店选址、食品原料清洗水池要求、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环境卫生等八个方面的自查内容。
 
  像王满兰一样,微小餐饮经营者只要认真填写、递交申请书和承诺书,很快就能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在是事后监管,在他取证后的半年内,我们会到现场对照承诺书的事项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就要整改,然后再复查,直到达到要求。”凌湘说。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忠介绍,“申请人承诺制”让大量无证微小餐饮“持证上岗”,大大方便了执法部门的有效监管,规范了整个餐饮行业。
 
  “食品经营入口放宽了,后续监管压力也增加了。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回头严查’、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等一系列措施来完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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