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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采购年货礼品不妨多个心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来源: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春节前送节礼、春节期间走访亲友相互拜年,这是春节前后必不可少的“曲目”,其中自然少不了备上各种礼品。如今,春节礼品市场越来越大、商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但同时也有不少问题需要大家注意,以免在好日子里添堵。
   春节前送节礼、春节期间走访亲友相互拜年,这是春节前后必不可少的“曲目”,其中自然少不了备上各种礼品。如今,春节礼品市场越来越大、商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但同时也有不少问题需要大家注意,以免在好日子里添堵。
 
  《京都风俗志》有云:“十五日以后,市中卖年货者,棊布星罗。”
 
  过春节是中国人的大事,过年前自然少不了各项准备,除了采购在过年期间用的各种年货,还要准备走亲访友时赠送的礼品。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时赠送的礼品,在各个时期有不同特点。比如,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般是带糕点、肉类、鸡蛋、烧酒等;进入21世纪后的几年,多是以水果、奶、茶等居多。如今,人们开始注重春节礼品的美观,包装精美的礼盒可谓备受青睐。
 
  商家自然了解礼品的变化,也看透了消费者的心理,于是,一些以假乱真、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特制”礼盒出现在市场上。
 
  鸡蛋礼盒里有块砖头
 
  “之前走亲戚准备买银鹭八宝粥,拿回家之后才发现是‘银鸳八宝粥’。大家买东西的时候如果不细看,不容易看出‘鹭’与‘鸳’的区别。当时,由于着急走亲戚,我也就没去换货。”家住天津市蓟州区的李亮告诉记者。
 
  李亮说,类似这种假冒品牌的商品让人很反感,好在亲戚之间也能理解。不过,有一类商家弄虚作假的行为还可能让亲戚之间闹不愉快。
 
  “我就遇到过商家弄虚作假的事情,弄得我很没面子。”李亮气愤地说。
 
  去年春节前,李亮照例去姐姐家送节礼。考虑到一般的礼品不实用,李亮准备买些排骨和鸡蛋。
 
  “当时看中一种提篮装的鸡蛋,包装很精美,而且也实用,我就买了一提篮。可谁知,就是这篮鸡蛋让我很丢面儿。”李亮说。
 
  原来,李亮走后,姐姐的女儿把鸡蛋拿出来放进冰箱。打开提篮后,李亮姐姐的女儿说了句:“妈妈,提篮里有块砖头,不会是舅舅放的吧?”
 
  女儿说完,李亮的姐姐起身看了一下,但是没有说什么。
 
  几天之后,李亮的姐姐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的母亲,还叮嘱不要告诉李亮。她觉得这应该是商家搞的鬼,弟弟肯定不会故意为之。
 
  李亮的母亲听到此事有些气愤,急于知道原因,就问李亮这是怎么一回事。至此,李亮才知道这提篮鸡蛋有问题。
 
  “我经常去卖鸡蛋的那家店买东西,也算是老主顾了,没想到店老板这么不厚道。”李亮说,知道提篮里有砖头后,他突然想起一件事,那家店的老板娘给他拿这篮鸡蛋时,老板还问了一句“给他这个行么”,老板娘回答“可以,没事啊”。
 
  知道事情真相,李亮去这家店铺讨说法,对方却不承认有这么回事儿。
 
  低价背后是短斤缺两
 
  “其实,春节礼品市场上有个别商家在商品上短斤缺两很正常,商家不这么干怎么挣钱?大冬天的,做买卖的人也挺不容易,只要不是太离谱,还是可以接受的。”辽宁省大连市人王宁对记者说。
 
  据王宁介绍,在路边水果摊买一箱橘子,老板说是20斤装的,其实能装上十七八斤就算不少了。春节期间买年货的人很多,许多人都是买来送礼,很少有人会计较缺斤少两的问题。
 
  “但是有一种情况我是不能接受的,比如同一种商品这家卖100元一斤,另外一家卖80元一斤,但是会少称上几斤,这就是赤裸裸的欺诈,对于商家的这种行为我是万万不能忍受的。”王宁说。
 
  王宁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就遇到了这种情况。那天,他准备到市场上买些蛤蛎干送亲友,一般称上10斤装在箱子里就能算一件礼品了。每年,王宁都会买上几箱来送给亲戚朋友。
 
  “我到市场转了一圈,发现有一家卖的蛤蛎干比其他家便宜。在其他店家,同样品质的蛤蛎干都是40元一斤,而这家售价是35元一斤。我算了一下,如果买10斤的话可以省50元。”王宁说,“当时我也没有细想,认为商家是为了薄利多销,我就买了3箱,一箱10斤。到家后,我准备尝一尝,就打开了一箱。出于好奇,我也称了称分量,发现每箱足足少了两斤多。”
 
  王宁说,商家利用价格优势吸引到更多的顾客,但是卖家又想有利润,他们就在斤数上给少一些,10斤只给8斤。这样算下来,购买10斤蛤蛎干,按照其他商家的售价需要400元,按照这家的价格需要350元,虽然少了50元,但也少了两斤多蛤蛎干,算下来差不多45元一斤。
 
  “我家离那个市场比较远,为了这些蛤蛎干真的不值我再跑一趟,也就算了。”王宁说,不过,在那之后,他算是了解了这种“猫腻”,再买的时候就会要求商家给足斤数,价格可以和其他家一样。
 
  以次充好做表面文章
 
  在买年货礼品时,除了遇到短斤缺两的现象,不少人还遇到过以次充好的问题。
 
  再过两天,在北京工作的张龙就要回贵州凯里老家过春节。返乡前,张龙请一些好朋友到家吃饭,算是提前过春节。为了招待朋友,张龙特意买了一箱苹果,“可是,当我打开箱子时,才发现自己被坑了”。
 
  据张龙介绍,这箱苹果有两层,一层12个苹果。第一层的苹果不仅大而且纹路清晰,品相非常好,但是第二层的苹果明显比第一层的小很多。此外,每个苹果都被贴上标签,把标签撕开,被覆盖的虫洞或者烂掉的部分才会被发现。
 
  “许多苹果都是用泡沫或者用纸包裹,有的苹果已经腐烂到发黑了,但是如果不拆开单独包装,根本看不出来。”张龙对记者说,“苹果两层的大小不一致也就算了,但是拿烂苹果来卖实在是缺德,这是典型的以次充好。”
 
  张龙找到商家想讨个说法,但是商家以张龙无法证明确实从此商店购买苹果为由拒绝退货。张龙没有发票作为证据,只能就此作罢。
 
  “我开始还想和他争辩,但是他们的人一下子围了上来。我一看形势不太对,为了几十元完全不值得,也就不再说什么。”张龙无奈地说。
 
  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春节期间,商家这些行为确实让人气恼。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说,这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即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计量不正确同时违反了计量法、价格法等与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此外,这种现象还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请求交易额10倍以下的惩罚性费用。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认为,过年期间,差不多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购物不方便,出于传统的考虑,人们会准备一些年货。这也为一些不良商家在食品质量和重量上做手脚提供了便利。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斤短两”还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以次充好”还可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面对交易量成倍增长的年货市场和消费者维权现状,监管者和消费者应该从哪些方面应对?
 
  对此,吴景明告诉记者,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把好第一关。监管部门在过年期间要辛苦一些,对批发市场、年货卖场、超市等交易场所加大抽查和巡查的力度。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还是要依靠自己。对于成箱的商品、包装好的商品要好好验货,更加谨慎。不能仅听经销商的一面之词,最好是眼见为实。
 
  在孟强看来,保障投诉渠道畅通也同等重要。小额纠纷时有发生,但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选择用法律维权,因为法律程序耗时耗力,成本也高。但是如果打一个电话就可以投诉成功,以此获得初步的证据,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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