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江苏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侵害民生民利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包括涉案金额高、影响人数多、波及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欺骗性强,以及案件往往刑民交织等。在发布会上,江苏省检察院还公布了2017年度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在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方面,全省共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12人、提起公诉2768人,同比增长28.6%和38.7%。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07件,同比上升220%;监督立案33件,同比上升154%。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造肉一号”案,提起公诉向农牧产品中非法添加人用药品的企业负责人2人。泰州市检察机关从快办理一起生产、销售7000多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的特大案件,被告人王海强、姜军锋等22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在打击破坏环境犯罪方面,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74件2933人,同比分别上升38.5%和41.1%。省检察院认真落实省“263”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制定“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方案,与省环保厅等部门就环保案件线索移送、“两法衔接”等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各级检察院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68件36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0件47人。“12·18”长江口倾倒垃圾案发生后,苏州市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起诉倾倒、填埋3.5万多吨垃圾的9名被告人。沭阳县检察院针对新沂河、骆马湖水域非法采砂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涉嫌非法采矿犯罪33人。
在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方面,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1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环境资源类诉前程序案件393件,提起环境资源公益诉讼63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10件,推进复垦耕地林地2240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04亩,修复被污染土壤83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8000余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5000余吨,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5亿余元。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实践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介。
在严惩电信网络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各类诈骗犯罪案件6325人,同比上升35.8%;其中电信网络诈骗1179件2991人,人数占比47.3%。苏州市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跨国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曙光行动”电信诈骗专案,依法批准逮捕29名台湾籍和1名浙江籍的犯罪嫌疑人。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起诉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5亿元,涉及6个省市的大案。
此外,在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与关爱方面,聚焦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开展专项行动,查办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2件17人,移送审查起诉10件15人。着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为青少年成长护航。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校园欺凌案件81件201人,提起公诉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犯罪1179人,构建青少年安全司法防护网。加大留守儿童保护力度,对涉案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87人,司法救助43人,心理疏导1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