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外出就餐寻笑脸。消费者请选择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馆,建议优先选择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为优秀(大笑)和良好(微笑)的餐饮单位就餐。倡导分餐制,就餐后切记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
家庭聚餐谨防风险。直接入口食品及盛放容器要洗净消毒,存放在洁净的地方。生、熟食品及其加工工具、存放容器要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在安全的温度内保存食物。发现食品颜色、气味、口味等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选择菜品需谨慎。不要食用河豚鱼和毒蘑菇等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物、违禁生食水产品、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点餐时应选择风险程度较低的食品,慎重选择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或明显的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到正规医院就医,并尽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留存就餐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