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发布通知,山西省将以承办“年夜饭”“包饭”等聚集性就餐单位、季节性消费量大的特色餐饮单位、网络订餐量大的餐饮单位为重点,运用快检筛查等手段,监督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餐饮单位7种行为将被严查:非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使用未进行检疫或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肉类的行为;经营腐败变质、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不执行量化分级、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和自制火锅底料备案公示等要求;不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留样等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贮存不符合要求;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执行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