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一入境中国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查获大量新鲜南瓜籽,总重达6.7公斤,数量约4.7万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由于该旅客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现场工作人员对该批物品依法作出截留销毁处理,并送样至该局技术中心作进一步检测。
从境外游玩、探亲归来,不少旅客喜欢携带境外购买的各类植物种子入境用于各类用途,比如药用用途有奇亚籽、辣木籽、亚麻籽等;食用用途有眉豆、赤小豆、红豆等;繁殖用途有各类水果、蔬菜、花卉等植物的种子;工艺用途有金刚菩提子和千丝菩提子等。然而,无论是何用途,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种子均属于禁止进境物,未经检疫非法携带进境的植物种子(苗)、繁殖材料,其来源、品种和卫生状况不明,传带有害生物的风险极高,甚至有可能成为外来物种威胁原著物种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另外,有些植物种子(苗)、繁殖材料含有未经检疫部门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可能存在一定的危害。
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入境旅客,应主动了解出入境检疫规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违规携带此类物品进境。如违规携带入境,不仅物品会被依法截留销毁或退回,携带人还可能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