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获悉,位于泰安的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山酒业”)在上年末因为商标侵权被告上法庭,2017年11月8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泰山酒业赔偿原告佛山市吉利贸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据相关判决书,佛山市吉利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吉利公司”)状告泰山酒业、湖南湘泰和生酒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等。吉利公司认为泰山酒业及其8家生产经销商因为侵犯其所享有的著作权及其知名商品“百年糊塗”酒特有的包装、装潢的侵权产品,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并向其索赔经济损失300万元。
泰山酒业辩称公司行为不构成侵权,泰山酒业认为涉案“百年糊塗”酒系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糊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品,吉利公司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此外,泰山酒业认为其被诉侵权商品与吉利公司的“百年糊塗”酒最为显著的特征并不相同。
资料显示,吉利公司许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糊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糊塗及图”、“百年糊塗”商标并生产百年糊塗酒。最终,法院认定泰山酒业是恶意生产、销售与原告涉案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产品,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泰山酒业被判停止销售仿冒百年糊塗酒特有包装装潢的酒,并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吉利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资料显示,泰山酒业位于山东泰安市,公司成立于1994年,主要从事白酒的生产及销售,旗下现有五岳独尊酒、泰山特曲、酒仙酒神等多个知名品牌,公司总资产达到6亿元,除主业白酒以外,泰山酒业还进军金融及蛋白饲料、生物肥料、彩色印刷、生态乳业等相关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