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天津滨海新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继续深化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确保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截至2017年末,全区打造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20家、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建设示范快检室2家、评定放心调料示范厂1家。
推进食品安全基层监管三级网络建设
据了解,为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滨海新区制定了《滨海新区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与此同时,滨海新区政府与各管委会、街镇及相关单位签订《2017年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度功能区、街镇绩效考评食品安全工作评分细则的通知》和《区食安办关于印发2017年滨海新区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对各街镇、各功能区、各委局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确保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在强化属地责任方面,滨海新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基层监管三级网络建设,建立由滨海新区食安办、管委会(街道)食安办、18个街(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和350个居(村)食品监控点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城镇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建立起797人的协管员队伍。同时强化部门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新区切实加强长效治理机制探索,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实现无缝监管。
深化风险量化分级管理机制
此外,新区注重强化与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完善食品违法案件查办与司法衔接及联动工作机制,适时召开会议研判案件处理,对涉嫌食品违法刑事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7年,全区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立案51件,罚没款合计140.86万元。其中结案46件、移交公安3件、其他单位2件,打击端掉“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35家,控制犯罪嫌疑人9人。
针对无证经营食品难治理、易反复的问题,新区开展综合治理,对具备许可发证条件的集中办理一批;对经过整改规范达到条件的核发一批;对不具备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查处一批;对群众确实需要、安全隐患较低的,采取备案登记等措施,纳入监管范围。针对风险较高的学校食品安全领域,新区组织开展学校配餐单位专项抽检,会同区教体委对全部学校食堂、幼儿园和集体配餐单位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普及安全管理常识和防范食物中毒知识。
“我们还深化风险量化分级管理机制,在生产、经营、餐饮环节,按风险程度分级,确定监管频次,合理匹配监管资源,通过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区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化检查,开展风险分析评估,按企业风险等级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有效节约监管资源,推动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