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环节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情况专项排查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119号)文件精神。2018年1月9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冬春季畜禽养殖环节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监管工作,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各镇街道动物防检负责人、畜牧兽医局中层以上干部,到会人员共计20余人。
会议强调:一是必须明确畜禽养殖场负责人是兽药等投入品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签订的兽药安全使用等内容的告知承诺书责任和不提规定使用兽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广泛宣传安全使用兽药等畜牧业投入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内容有:违禁药物名录、使用兽药规定的休药期、休药期内不得出售畜产品和建立用药台帐等;三是充分发挥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作用,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安全使用进行日常检查和指导,形成多方监管的氛围;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起到震慑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