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首日,当天,福州市取缔了近20家违法外卖餐饮经营者。
被取缔的外卖餐饮经营者位于工业路275号。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时发现,该地址里聚集了近20家外卖餐饮经营者。经现场核实,除1家能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其余商户均证照不齐,部分商户持有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经初步了解,该地段周边店面拆迁后,部分经营者就近选择聚集在此营业,尚未取得上述两证即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针对商户存在的违法行为,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当场责令立即停止营业。对参与经营的网络外卖平台美团、饿了么,已责令其管理人员现场核对上述商家在平台经营的相关情况,并全面下架。
“《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同时明确了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以及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要求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相关经营业态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的网络餐饮服务行为,可拨打12315、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