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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梅君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2月27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核心提示:按照总局的工作安排和毕井泉局长的指示要求,12月27日,我们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主要是就贯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再动员。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各级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按照总局的工作安排和毕井泉局长的指示要求,12月27日,我们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主要是就贯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再动员。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各级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大家知道,网上订餐是伴随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这几年发展很快,受到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消费者的欢迎。但网上订餐链条长,两头不见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保证公众饮食安全,引导网上订餐新业态健康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坚持线上线下监管同标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1月6日,以总局第36号令公开发布,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就是说,再过4天,《办法》将正式生效。为保证《办法》顺利实施,今天我们约请各位平台负责人来,进行当面沟通交流,目的是给大家再提个醒,希望大家明确责任,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办法》的有关要求。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网络餐饮服务逐步走上规范发展轨道。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是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网络订餐近几年来发展迅猛,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满足了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催生了“中央厨房”“外卖小哥”等新兴业态,由此也带来了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变革。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应新业态审慎监管,引领新业态有序发展。比如,北京市成立网络订餐平台自律共建联盟,推进“阳光餐饮”,已有1500多家餐饮企业在订餐平台上启动“后厨直播”,消费者对入网企业的好评差评,以及投诉举报,不仅拓展了社会监督的渠道,也为监管部门执法提供了重要线索。网络订餐平台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以网管网”,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审查登记和管理责任,加强对送餐人员和配送过程的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探索了不少好的做法。总体上看,这些年网络餐饮服务的支持政策、监管制度逐步完善,行业有序发展、逐步规范,促进了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二,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201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网络订餐出现的乱象。前一段时间,又出现网络“入驻外卖代开代办”问题,有的商家利用信息差帮助无证商家入驻外卖平台。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目前网上订餐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平台对入网商家审查把关不严格。有的商家弄虚作假,虚构地址、上传虚假照片;有的商家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外卖服务;有的商家冒用其他商家经营许可证照。二是平台对入网商家的管理责任不到位,对其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缺乏有效监督,有的商家线下线上菜品质量存在明显差距。三是平台对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细致,“最后一公里”存在安全隐患,送餐人员管理和培训有待加强。四是平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这些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到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时被媒体曝光,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第三,严格落实网络平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天请来的网络餐饮平台,都是大平台。有的平台全国单日订餐数量达到1800万单,供应几千万人的餐食,俨然一个超级餐食配送中心。量大面广的食品,再加上网络具有的隐蔽性,给监管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办法》对网络平台开办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送餐人员以及各级监管部门的责任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平台开办者,必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来讲,就是要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
 
  一要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与入网商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登记入网商家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确保其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信息真实可靠,确保其按照许可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二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在网上公示入网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管理信息,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如果有变更,应当及时更新。要加强对入网商家经营行为的抽查和监测,确保其经营行为持续合规,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不得委托加工制作。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商家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的,要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三要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制定送餐服务管理规范,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障送餐人员个人卫生,保障配送容器安全无害、清洁卫生,还要关心“外卖小哥”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平台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要保证所提供的容器、餐具、包装等无毒、清洁。鼓励使用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要严格落实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网上订单信息,包括餐食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和收货地址等等,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四要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渠道和方式,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要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首先要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果设立餐饮服务分支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平台要设置与订餐规模相适应的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这些都是维护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要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违法行为制止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相关制度,并在平台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平台的上述责任义务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未能依法履行上述责任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我们希望平台开办者,特别是在座的大平台,严格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义务,规范入网商家经营活动,配合监管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促进“互联网+餐饮”的健康发展。
 
  我们更希望平台开办者,充分发挥“以网管网”优势,加强大数据分析,及时分享检查监测、投诉举报信息,推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和监管方式创新,与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提升餐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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