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DBS 32/013-2017)》经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发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城市到乡村,有着各类食品小作坊,在带来特色美味、满足市民口腹之欲的同时,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一段时期里,食品小作坊属于“地下经济”、游离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如何管理这些食品生产者,不仅事关食品消费,也关系着民生就业和社会稳定。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首先要通过立法来设置准入门槛,制订规范。2016年7月1日,《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发布实施,要求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制定产品目录,并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监督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条例》的出台,明晰了各个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管边界,填补了对食品小作坊执法依据上的空白,走出了处罚上的无奈与困惑,让“地下经济”的食品小作坊纳入法律监管范围,步入有序经营轨道。
江苏省《规范》是新《食品安全法》发布实施以来在全国省级层面发布的第一个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为《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管理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提供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