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兽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郑光华总队长带领第二检查组和南平市农业执法支队李学明支队长,于12月14-15日对建阳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监督检查的人员。检查组对双随机产生的5家兽药经营企业和1家兽药生产企业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在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对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否与兽药GMP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范围或品种相一致、是否有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组方、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兽药产品标签上是否赋二维码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在兽药经营企业检查中,认真检查了企业是否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2016年7月1日之后出厂的兽药产品标签上是否赋二维码、经营的兽用抗菌药是否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否设立处方药专柜或专区、是否有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是否建立采购销售记录、是否接入省农资监管平台等。
检查组认真查看了农资监管平台上数据的录入情况,对建阳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郑光华总队长还对建阳区兽药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对兽用处方药如何规范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