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发 《安徽省整治虚假违法广播电视报刊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广告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实施方案》要求,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化妆品、美容、金融理财、收藏投资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监管,对医疗养生类节目不是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的,没有落实医疗养生类节目备案管理制度的,主持人和聘请的医学、营养等专家不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和职称的,利用医疗养生类节目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或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单条广告时长超过一分钟的,均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严格审验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资质、证明等法定材料;未经审批、材料不全或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医药广告,特别是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药品广告发布批文、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广告一律不得播出。
同时,《实施方案》要求,严禁利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形象作广告宣传,严禁借党的十九大进行商业炒作,严厉查处在广告宣传、商品包装上使用“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的违法广告。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将持续至明年5月底,分为自查整改、抽查检查和总结评议三个阶段。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以及各级播出机构、报刊出版单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广告违法率反弹,构建广告市场秩序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