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晚间发布对六安市齐头山茶业有限公司的飞行检查警示函,指出该公司在消毒、照明、通风设施等方面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函件指出,六安市齐头山茶业有限公司的更衣室洗手水龙头为手动式,缺少干手和消毒设施,紫外灯位置安装在门口墙壁,消毒区域受限;炒制车间炒制锅上方的照明灯没有防护设施;未设置洗涤剂、消毒剂专门存放区域;化验室缺空调,通风设施欠缺;开展委托检验的,缺少委托检验合同;企业有茶叶的产品标准,但缺少感官、水分和碎末茶的检验方法标准;提供的2017年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等,但均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原始记录;无法提供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
总局要求,该公司要积极配合辖区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