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今年11 月末至2018年6月中旬,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委网信办、阜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对会议、广播电视推广宣传食品、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和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的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将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网上销售平台开办者、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设有保健食品销售专柜的大型超市等作为重点排查单位,重点排查经营资质是否具备,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合法,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宣传材料是否含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和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虚假夸大宣传等。同时,还将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企业无证生产、非法添加、擅自改变配方工艺、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等,责令其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对检查发现经营单位无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等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
年底前,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将研究确定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电台营销、电话营销、直销保健食品事项中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营销载体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综合治理,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及时曝光,实施联合惩戒。此次专项整治欢迎市民积极参与,若发现食品、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