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至31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农业局水产站工作人员一行4人继续开展初级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先后到龙山街道、夹浦镇、洪桥镇、林城镇等4个乡镇17个养殖场抽检。此次抽样共抽检17个批次样品,其中包括河蟹9个,青虾6个,鱼类2个。抽检过程严格按照正当程序进行。
所有样品将送至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指标主要为氯霉素、己烯雌酚、孔雀石绿、五氯酚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渔药。截至目前,长兴县农业局已完成2017年度62个初级水产品监督抽检任务,与去年相比提早一个月完成。
为进一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长兴县农业局通过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宣传合理用药及最新禁药规定,提高养殖主体的安全意识;开展初级水产品药残抽检,在完成省级监督抽检任务之外自行加压,今年还将完成80个县级风险抽检任务,做到品种、乡镇全覆盖;同时按照“双随机”的要求,不定期开展养殖主体用药执法检查,督促养殖主体完善“三项记录”,从源头上管控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