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奶粉  烟台  黑窝点  黑作坊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提醒:“双11”禁用“清仓价”等宣传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1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双11”促销活动临近。湖北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日前向经营者发出《关于规范2017年“双11”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书》,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守信经营。
    “双11”促销活动临近。湖北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日前向经营者发出《关于规范2017年“双11”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书》,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守信经营。
 
    湖北省物价局发布了禁令。禁止不明码标价;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使用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禁止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禁止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禁止不标示或模糊标示返券的限制使用范围、时间等附加条件;禁止使用假劣商品作为馈赠物品;禁止质价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零利润”“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宣传语也在禁令之列。湖北省物价部门解释,这种价格表述方式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消费者无从比较。
 
    湖北省物价局表示,“双11”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举报投诉。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