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7月—10月,该局组织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云南省抽检122家餐厅食用油,样品合格率99%,未发现使用地沟油行为。
云南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学校食堂食用油、大米等大宗食品原料实行集中采购和大宗食品原料在学生就餐区展示。加大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饮、盒饭配送、夜排档、火锅等用餐单位的监管力度,开展一次性食用油使用专项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抽取了122家餐饮服务单位的130份食用油样品,经检验,130份样品中129份合格,样品合格率99%,检验172项次,171项次合格,1份不合格,项次合格率99.99%。抽检散装食用油22份,22份合格,合格率100%,未发现使用地沟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