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近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黑龙江省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3家企业。
由哈尔滨阿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吊炉花生(蒜香味)”,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不符合要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销售食品,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由哈尔滨云天绿豆食品厂生产的的“玉强牌年糕”,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项不符合要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食品,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黑龙江省瑞辉医药有限公司由于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