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为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市政府日前出台《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进口食品等七类重要产品,将在2019年前建成重要产品溯源公共服务体系,并于2020年实现与全国追溯数据接轨。
建立追溯管理平台
根据《方案》,本市将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联通各相关部门追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便捷化和数据共享,优化数据展示出口。完善追溯数据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逐步推进信息开放共享和资源整合,将市级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打造成跨部门、跨环节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的统一通道。同时,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其中,食用农产品将建立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预包装白酒等食品,将以统一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进口产品方面,重点抓好进口乳粉、酒类、橄榄油、香米、矿泉水、茶叶等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以跨境电商追溯体系建设为试点,探索建立进口乳粉、酒类等重要产品的质量溯源体系,并与本市食品追溯体系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据了解,今年本市将建立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为全面建设阶段。根据前期试点建设运行情况,初步实现各部门追溯平台与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功能对接,打造重要产品溯源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公共服务体系。2019年6月至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的互联互通。
为了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社会氛围,本市将逐步建立与认证认可相适应的标识标记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加大可追溯产品推广力度,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医院和团体消费单位等主动采购可追溯产品,营造有利于可追溯产品消费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