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水产渔政工作有关精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决定于2017年10月23日-27日,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农工委、县政协经济科技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领导带领县畜牧水产局相关人员和10个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对全县动物秋防和水产渔政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一是动物防疫工作检查。每个乡镇现场抽查2个村(居、社区),每个村(居、社区)面上检查2个以上自然院落10个畜禽养殖户;每个乡镇现场抽查2个规模养殖场(含猪、牛、羊、家禽养殖场);对照《隆回县2017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隆政办函〔2017〕117号)要求,查看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水产渔政工作检查。按照《隆回县渔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隆办字〔2017〕159号)和《隆回县2017-2018年水产渔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对照《隆回县2017年水产渔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记分办法》逐项检查水产渔政工作情况,并量化打分。
督查结果汇总后,县委、县政府将进行通报,对于秋冬季畜禽强制免疫密度低、进度慢或水产渔政工作滞后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畜禽强制免疫存在空白村、组或水产渔政工作得分低于60分的乡镇黄牌警告,列为全县的重点挂牌督办单位,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