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连续从7名入境旅客行李中截获冻三文鱼头,共计54kg。经调查,当事旅客均有多次携带检验检疫禁止入境物品记录,不能说明物品的来源和用途,自述系受“水客”招募带货过关以赚取费用。涉案物品均使用锡纸分开包装,卫生条件极差,渗漏出大量血水,可嗅及强烈腥臭味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水生动物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的禁止携带入境物品。未经过检验检疫的水生动物产品,可能携带动物疫病,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检验检疫部门将联合海关部门加强口岸查验,对违法携带行为持续高压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