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从新化县畜牧水产局了解到,到9月底止,该局今年出动畜牧水产监管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监督检查规模养殖场近千家,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100余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2起,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保障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新化县畜牧水产局按照“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一是加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 ”的要求,督导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购销台账。严格落实养殖用药记录制度和休药期制度。二是强化动物检疫和屠宰监管。严格落实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制度,规范检疫、检测行为,明确屠宰企业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做好牲畜入场查验登记、检疫申报、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确保肉品出场“两证两章”齐全,确保非法动物产品不上市、不流通、不食用。三是完善了监管体系。按照有机构、有手段、有人员、有经费的“四有”要求,新建了新化县畜禽水产品质量监测站,配备了必要的检测设备,充实和加强了检验检测队伍,强化了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四是建立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每月进行1次以上的畜禽水产品抽检,每次抽检样品在20批次以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前后及高考、中考期间,增加抽检1-2次,定期掌握全县范围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