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党委集体学习
《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
10月12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党委会议,传达玉卓书记关于新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的重要批示精神,集体学习《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全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贯彻“四个最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夯实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会议要求,要发挥区食安办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督察督办、考核评价的政府抓手作用,督促全区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贯彻《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体系,厘清街镇、功能区管理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细化分解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压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三是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考核监督,压实领导干部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通过责任传导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