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锦州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18家重点食品销售企业和4家重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相关企业和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人员、所在辖区食品销售监管人员共计58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省食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食品企业因其销售品种多、产品辐射面广、社会影响力大,而决定其必须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并从企业如何进一步完善六项重点制度,即:食品安全组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入场销售者)管理制度、企业进货管理及查验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以及如何将建立执行情况录入《辽宁省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系统》、监管人员如何指导和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说明。
通过培训,重点食品销售企业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认识有了大幅提升,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也更加明确,监管人员对监督和督促大型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更抓到了一个有力抓手,大大提升了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会后,企业负责人员纷纷表示,作为重点食品销售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担当起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责无旁贷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今后在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中,一定将此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切实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