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1-9月该局共查获违规使用有机标志的进口食品18批、货重超11吨,货值达10.5万美元,产品种类涉及葡萄酒、茶叶等。
合规的进口有机产品与国内生产的有机产品一样,必须根据我国有机产品生产标准生产、加工,获得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后,方可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中国有机产品”或英文“organic”字样。近年来,随着健康理念的深入人心,大众饮食追求更加注重味美与养生的平衡,有机食品越来越多地进入消费者的视线。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商,要熟悉掌握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如实申报进口有机产品,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此外,由于从外观上看,有机食品和普通食品没有明显区别,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时认真核实产品包装上的有机码、认认证机构名称和标识,通过产品包装上的17位有机码,登陆“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核实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