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效率,简化和优化许可流程,顺德区印发并执行《顺德区食品销售、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食品销售、小餐饮经营许可工作中试行“申请人承诺制”,将原办证所需时间20~30个工作日缩短75%以上。
在食品经营许可审查中,需要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完成审查后才能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而食品销售、小餐饮经营场所硬件标准要求较简单,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低。原食品经营审批流程,在应对食品销售、小餐饮业务审批时,显得较为繁琐。
顺德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改革首先覆盖的是风险级别较低的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项目、经营面积都有明确规定。具体适用于以下经营者:一是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外);二是经营面积在50㎡及50㎡以下(农村地区小餐饮的面积标准调整至100㎡以下)的小餐饮经营者,经营项目仅限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
办证容易了,会不会存在“滥竽充数”的经营者?相关负责人补充道,经营规模较大、涉及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重点、高风险食品的食品经营者仍将按照原有流程进行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才发证。食药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通过“申请人承诺制”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的后续监管,在提高办证效率的同时,不放松对食品安全保障的力度。
“申请人承诺制”
据此次出台的“方案”,全区食品销售、小餐饮经营许可工作中将试行“申请人承诺制”,旨在逐步建立诚信、规范、高效、监管配套措施完备的食品审批新模式。
“申请人承诺制”办证分三步走。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书面承诺按照许可事项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条件后才开展相关食品经营,并依法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受理窗口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比起非“申请人承诺制”办证需要的20~30个工作日缩短了75%以上。
3.需现场核查的事项,由相应的后续监管部门在3个月内完成监督核查工作。许可审批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进行归档,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撤销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