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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中晚稻托市收购执行预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湖北粮食局

9月30日,市粮食局、市农发行、中储粮荆州直属库联合召开全市中晚稻收购工作会议,传达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会议精神,解读《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安排部署中晚稻收购工作。各县市区粮食局、农发行分管领导,粮库主任及有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中晚稻是全年粮食收购的“重头戏”,也是我市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当前,秋收在即,又正值十九大召开之时,确保中晚稻收购正常进行,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会议要求,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中晚稻收购作为当前中心任务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落实预案要求,启动托市收购。认真吸取全国范围粮食收储安全案件教训,按照托市预案要求,坚持以“严”的态度,加强粮食收储监管;以“实”的作风,进行空仓核验和托市验收;以“硬”的条件,审核确定收储库点,压实安全储粮在地监管责任、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合理摆布库点,增强收储能力。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措并举解决收储仓容问题。积极调整储备粮轮入库点,尽可能腾出储备仓容用于仓容紧张地区托市收购;支持中粮、中航等央企及地方骨干国有粮食企业租仓收购。三是协调收购贷款,引导市场化收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参与中晚稻收购,拓宽农民售粮渠道,缓解托市收购压力。要按照有关要求,在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协调落实新增储备贷款,抓紧粮食收购入库。四是执行质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五要五不准”收购准则,依质定等、依质论价,不拒收、限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按照“谁卖粮谁得钱”原则,将售粮款直接支付给售粮农民。五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流通秩序。采取得力措施,防止“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二次开票”“打白条”等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政策性粮食收储安全。建立市、县巡查监管机制,做到一级巡查监管一级,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水平。收储库点要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在显著位置张贴收购流程图和质价公告,做到早开门晚收秤,通过预约交粮、错峰交粮等多种方式,方便农民卖粮,为农民有序售粮、企业自主经营、粮食顺畅流通提供有效服务。


据了解,国家公布的2017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36元(国标三等),我市第一批27个收储库点从9月30日起启动中晚稻托市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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