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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学校食堂要推行“明厨亮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福州新闻网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与应急处置培训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将中小学学生食堂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大力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一时无法达到“明厨亮灶”标准的学校,要确保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等监控设施完善,并在食堂餐厅设立电子屏幕与食堂监控连接,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接受师生监督。


根据规定,对外承包经营的中小学食堂,不得二次转租,必须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首要内容,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另外,食堂从业人员要按照要求进行健康体检,未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学校一律不得录用。学校要针对中小学食堂食品加工制度要求、学生营养膳食科学搭配知识、食物中毒易发原因等内容,对从业人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级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此外,各地各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确保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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