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对于学生和家长们最关心的校园餐饮安全,提出要求:学校食堂要达到100%的良好等级,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和星级管理,逐步推行“微管理”,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监督。
为保证校园餐饮安全,校园食堂定期向家长“开放”,鼓励专业公司参与,校园食堂要100%达到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要达到100%。
校园食品中,大宗物品要统一集中采购,鼓励专业公司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组织家长评议,开展“品牌食品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
同时,农产品进入市场自查率要达到100%。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验室,入场销售者建档率和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率均要达到100%。大中型商超重点食用农产品基地直采率要达到70%以上,同时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等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打造追溯监管平台,食品农产品要实现“全追溯”,如果有质量问题可第一时间进行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