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烟台  奶粉  黑作坊  黑窝点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长春食药监部门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长春晚报
核心提示:28日,记者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庆、中秋即将来临,我市食品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督导,规范执法,全力保障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8日,记者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庆、中秋即将来临,我市食品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督导,规范执法,全力保障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建议市民不要私自采摘和购买不明性状的野蘑菇食用,以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造成中毒事件发生。不食用未烧熟煮透的豆角,豆角中的皂甙对人体肠道有强烈刺激性,可引起出血性炎症,红细胞凝集素可使人体红细胞发生凝集和溶血。慎用鲜黄花菜类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预防有毒动物食物中毒。建议广大居民,食用整鸡、虾、海虾仁等要烧熟煮透。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加工生家禽、海产品、水产品、动物内脏等过程中,要防止工具、用具等交叉污染。不要自行加工食用河豚鱼。
 
  节日期间,建议广大居民,避免暴饮暴食,多食清淡质软易于消化的食物,少吃肥腻厚味及辛辣之物。建议市民在节日期间,凉菜要现吃现做;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
 
  建议广大市民在外就餐时,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应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级别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就餐条件差的场所就餐。
 
  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费者可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1。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