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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内须上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7  来源:合肥晚报

本报讯  食品安全事故事发2小时内,责任单位必须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有4个应急响应等级。日前,《安徽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正式发布,让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更加规范。


按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安徽省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为了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安徽省实施“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在事发2小时内向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部门报告。接报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规定在1小时内,最迟不得晚于2小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


(合肥晚报 ZAKER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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