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台湾毒物及化学物质局就《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记办法》修正草案发布公告,原文如下:
「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数据输入办法」修正草案已于106/9/14公告,可直接下载网址https://doc.epa.gov.tw/IFDEWebBBS_EPA/Project/EPA/list01.aspx之附件了解内容。
对于本修正草案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预告刊登公报之次日起60日内陈述意见。
1.承办单位: 毒物及化学物质局
2.电话: (02)2325-7399#55320 或 (02)2314-2000
3.电子邮件:chhahsu@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