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加拿大发布G/SPS/N/CAN/1104/Add.1通报,确定将部分氢化植物油(PHOs)列入食品药品法第四部分附表1(食品中污染物和其他掺杂物质列表),禁止加拿大食品中使用部分氢化植物油(PHOs)。该禁令将于2018年9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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