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烟台  奶粉  黑作坊  黑窝点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以法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三小”治理掠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4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核心提示:河北省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把“三小”治理作为解决城市食品安全问题的突破口,加大治理力度,让群众不再为“三小”顽疾“闹心”。
    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是食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方便群众生活,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由于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成本低,存在经营环境差、设施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管理不健全等问题,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一直是治理难点。河北省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把“三小”治理作为解决城市食品安全问题的突破口,加大治理力度,让群众不再为“三小”顽疾“闹心”。
 
    2016年7 月1 日,《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河北省食品安全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法规。自此,河北省食品“三小”治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全省7800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又多了一道法治保障。如今,《条例》实施已经有一年时间了,河北省的“三小”治理是如何开展的?又取得了什么效果?
 
    全力推动:制度体系初步确立
 
    为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2 0 1 6 年6 月2 7 日, 河北省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了省、市、县三级视频大会,对《条例》的实施和“三小”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安排。7月1日,石家庄、唐山、张家口、保定、邯郸五市同步举行《条例》启动实施仪式。各地方政府、食安办、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召开了落实《条例》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并认真组织实施。
 
    《条例》颁布后,省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组织研究制定了《条例》的一整套配套制度,具体包括《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食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和《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设计了登记备案文书,明确了“三小”登记备案机构,确定了登记备案岗位职责,“三小”监管制度体系日趋健全。
 
    同时,组织开发了“三小”制证管理系统,全省统一配发了登记证、备案卡,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备了登记备案办公设备。省政府食安办将“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对设区市及县级政府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电子台账管理,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以考核激励约束,促《条例》落地实施。
 
    另外,对基层监管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全员大培训,让监管者学法、用法;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三小”生产经营者法定责任义务,让从业者学法、守法。统计显示,《条例》实施以来,河北省共计免费发放学习资料、宣传单、明白纸200余万份,各级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报道信息近6万余条次,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的“三小”培训达2万余场次,培训“三小”从业人员40余万人次。
 
    今年5-8月,省政府食安办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三小”集中整治规范行动,共排查出“三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7575个,清理无证无卡“三小”生产经营者4835户,查处“三小”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98件。
 
    齐抓共管:“一盘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条例》规定,河北省各级地方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担负着不同的职责。
 
    地方政府统一领导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三小”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周边环境、群众需求等因素,划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经营区域,组织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开展综合治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推进综合执法。
 
    食药部门牵头负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受理、现场审查、发放登记证等工作;制定年度食品 “三小”监管计划,加强对“三小”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三小”监管档案,对“三小”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负责“三小”食品的监督抽检,并对投诉举报发现的“三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等。
 
    基层机构具体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审核、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并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督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规范生产经营。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及时制止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违法情况。
 
    相关部门合力共管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公安、教育、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农业、林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共治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未取得备案卡的小摊点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一年来,地方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有力推动了《条例》贯彻落实,河北省 “三小”监管迈出了坚实有力的第一步。
 
    成效初显:群众食品安全感大幅提升
 
    一年来,河北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合力攻坚,搞清查、做引导、发证卡、立规矩,使长期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的“三小”纳入有效监管。《条例》实施取得显着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依法监管水平大幅提升。通过实施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备案登记,河北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摸清了“三小”底数,明确了监管对象,实施了依法有效监管,群众身边的食品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小食小餐更安全、更放心,促进了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三小”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自2016年7月1日至今年6月底,河北完成“三小”登记备案262029户,其中登记食品小作坊15001户,登记小餐饮76171户,备案小摊点170857户。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第一次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成为食品经营业态的合法一员,其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自我约束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从全国来看,河北省“三小”《条例》出台较早,“三小”登记备案工作比较扎实,登记备案率比较高。
 
    三是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老百姓知道“三小”有法规管、有部门管、有人管,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我奉献”成为常态,老百姓食品安全获得感进一步增强。2016年河北省食品安全满意度为76.8%,比2013年提升了18.3个百分点,这其中,“三小”治理赢得百姓赞许起到了重要作用。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