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2日讯(通讯员 左琦 湘潭分站记者 凌雨晴)近日,湖南省韶山市韶山乡韶山冲的食品摊贩业主彭辉接到了韶山乡人民政府登记发放的《食品摊贩登记证》。这是自《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后,湘潭市颁发的首张《食品摊贩登记证》,也标志着韶山市流动食品摊贩正式纳入管理。
食品摊贩一直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既有因为乱摆乱放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又有因不规范造成的环境和健康问题。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湖南省颁发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予以登记,记录经营者的姓名、住址、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信息,发放食品摊贩登记证,食品摊贩应在指定的经营地点、确定的经营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或登记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随着首张《食品摊贩登记证》的颁发,下一步,韶山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将强化对小摊贩的日常监管,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