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临沂市食药监局网站通报了6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典型案例),涉及食品类5起,药品1起。其中,龙园休闲度假农庄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馒头被处罚。
6起食药行政处罚案件分别是: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艾尔西幼儿园食堂涉嫌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元、罚款1万元。
临沂市河东区宏紫嘉幼儿园食堂涉嫌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1万元。
临沂龙园休闲度假农庄有限公司销售经检测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的馒头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29元、罚款5万元。
临沂市雅派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罐头,没收违法所得1296元、罚款15000元。
刘松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案,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鸭血5盒,海天苹果醋1瓶;无标签食品:绿源糖蒜1箱;没收违法所得2000;罚款53000,共计55000元。
河东区郑旺镇卫生院使用劣药案,当事人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大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