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饭膏粱,维系万家。柴米油盐,关乎大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完善食品监管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我市从改革和监管出发,两手发力,着力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巩固和发展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的势头,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是党委政府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市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在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为执行副组长,46个市直党政部门和13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实施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统一领导。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1次、市政府常务会9次、市食安委会议4次以及创建动员、小餐饮巢湖现场会、小摊贩规范管理、高校食品安全等专题会议5次,研究部署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粮食质量安全、“菜篮子”安全等重大事项。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
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巩固和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我市还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对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全面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牌子,突出食品安全监管首要责任,严格落实编制,科学优化布局,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开发区127个乡镇街道,共设置13个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145个监管所,90个乡镇(涉农街道)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实现了食药监管“一乡一所”的设置。今年,我市还围绕“管住已建、抓牢在建、谋好未建”的总体思路,不断夯实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基础,推进基层食品安全能力建设。截至今年8月底,已全面完成17个乡镇和10个社区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验室建设,完成率达100%。
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是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夯实基层监管基础的重要手段。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已配备食品安全“四员”(即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信息员)4222人,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为发挥“四员”积极性,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四员”工作补贴保障制度,2016年,共投入资金809.86万元,有效保障了“四员”工作的有效开展。
与此同时,我市还以“依法、按需、优先”为原则,不断构建技术支撑和财政保障体系。市财政足额保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经费需求。几年来,市本级投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费已达1267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