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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餐饮商家拒开发票可依法举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9  来源:沈阳日报

9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国税局获悉,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个别餐饮场所消费后索要发票困难,商家有时会以需要个人消费者提供税务登记证号、开户行号等拒绝开具发票。


针对餐饮业发票开具等相关问题,市国税局温馨提示,开具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商家应当如实开具发票,不得拒绝。个人消费者索要发票,不必提供税务登记证号。商家拒绝开发票消费者可以依法举报。如果遇到商家违反规定,拒绝或者阻挠消费者索取发票的,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税务机关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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